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文化公园展馆讲解员的公告
来源: | 作者:县文化馆 | 发布时间: 1536天前 | 113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切实做好信丰县文化公园场馆的对外宣传和讲解工作,根据信府办抄字【2021】19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公园展馆讲解员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信丰县文化公园文化馆、博物馆展馆讲解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业素质要求:普通话等级二甲以上;

6、1990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1.讲解工作;2.社教工作;3.县里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及信函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  15日止。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xfxwgj@163.com(压缩包名称统一为“报考讲解员+姓名”):

①《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公园展馆讲解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相关工作证明、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2.资格初审。由信丰县文广新旅局统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

3.现场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以及3张与报名表一致的近期1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未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内容为:

1、自我介绍,时间一分钟以内;

2、自备讲述一个信丰红色故事,时间5分钟以内;

3、现场抽选内容朗读;

4、才艺展示,唱歌、舞蹈等各种形式均可。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信丰文旅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制)。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需在岗位上至少服务2年(含试用期)。



六、薪资与管理

1.试用期基本工资2500元/月,考勤费300元/月,节假日讲解加班补助200元/月,合计约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考勤考核等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七、岗位职责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公告未尽事宜,由信丰县文广新旅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3335086。

召开。

 附件: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公园展馆讲解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