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丰县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2023-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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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丰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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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9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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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丰县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
2023-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赣文旅非遗字[2024][2号])文件精神,信丰县文广旅局组织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小组,对我县3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2024年度活动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传承人收徒传艺、展示展演、配合文化部门工作及其他传承活动情况,经过评估组实地调查,形成评估结果并公示如下。
公示期3天(2024年7月18日-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传承人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需写明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7-3335086。
